據悉,國家衛健委等五部門日前聯合發文提出,鼓勵在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專科或全科診所。目前,全國共有登記在冊并實際運行的診所近22萬家,10城市將作為試點!
據國家衛健委網站消息,國家衛健委等五部門日前發布了《關于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意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2019至2020 年,北京、沈陽、上海、南京、杭州、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0個城市開展診所建設試點工作,根據試點經驗完善診所建設與管理政策,并在全國推廣。
據國家衛健委數據,目前,全國共有登記在冊并實際運行的診所近22萬家,平均每省擁有診所超過7000個。診所平均執業人數為2.6人,其中,醫師平均為1.4人,護士平均為1.2人。但同時,診所發展面臨著人力資源緊張、醫療服務能力不高、行業監管存在困難等主要問題,因此需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意見》提出簡化準入程序,取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對診所的限制,將診所設置審批改為備案制管理。舉辦診所的,報所在地縣(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后,即可開展執業活動。跨行政區域經營的連鎖化、集團化診所由上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一備案,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的由所在省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分別備案。
同時,《意見》還鼓勵在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專科診所。鼓勵符合條件的全科醫師,或加注全科醫師執業范圍的專科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全科診所。鼓勵不同專科醫師成立適宜規模的合伙制醫生集團,舉辦專科醫師聯合診所。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連鎖化、集團化診所。鼓勵診所納入醫聯體,與醫聯體內成員單位、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中心、醫學影像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病理中心等機構建立協作關系,實現醫療資源共享。
在提高診所醫療服務質量方面,《意見》明確各試點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組建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過程中,可以根據診所意愿,將其納入醫聯體建設,在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之間建立雙向轉診制度。
各試點地方在建立專科聯盟和遠程醫療協作網時,將診所納入成員單位范圍,幫助其提升醫療服務水平。鼓勵醫聯體內二級以上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中心、醫學影像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病理中心等機構,與診所建立協作關系,實現醫療資源共享。
另外,《意見》還提出,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將符合條件的診所納入可以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醫療機構范圍,通過提供個性化簽約服務,進一步滿足居民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加強對診所提供簽約服務質量的評估,將服務對象健康狀況、滿意度等納入評估,確保簽約服務質量。
《意見》要求,2019年6月底前,各試點城市所在地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醫保部門,出臺具體實施方案。2019年9月底前,各試點城市啟動試點工作。此外,《意見》要求及時評估試點情況,適時推廣試點地區先進經驗,總結出臺促進全國診所發展的政策舉措。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也明確,將診所納入當地醫療質量控制體系,依托信息監管平臺,加強對診所運營和醫療服務監管,實現實時監管,確保醫療質量安全。鼓勵試點城市將診所開辦狀況作為診所主要負責人個人誠信記錄納入個人誠信體系,建立聯合懲戒長效機制。
國家衛健委等五部門日前聯合發文提出,鼓勵在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專科或全科診所。
據國家衛健委網站消息,國家衛健委等五部門日前發布了《關于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意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2019至2020 年,北京、沈陽、上海、南京、杭州、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0個城市開展診所建設試點工作,根據試點經驗完善診所建設與管理政策,并在全國推廣。
據國家衛健委數據,目前,全國共有登記在冊并實際運行的診所近22萬家,平均每省擁有診所超過7000個。診所平均執業人數為2.6人,其中,醫師平均為1.4人,護士平均為1.2人。但同時,診所發展面臨著人力資源緊張、醫療服務能力不高、行業監管存在困難等主要問題,因此需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意見》提出簡化準入程序,取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對診所的限制,將診所設置審批改為備案制管理。舉辦診所的,報所在地縣(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后,即可開展執業活動。跨行政區域經營的連鎖化、集團化診所由上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一備案,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的由所在省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分別備案。
同時,《意見》還鼓勵在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專科診所。鼓勵符合條件的全科醫師,或加注全科醫師執業范圍的專科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全科診所。鼓勵不同專科醫師成立適宜規模的合伙制醫生集團,舉辦專科醫師聯合診所。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連鎖化、集團化診所。鼓勵診所納入醫聯體,與醫聯體內成員單位、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中心、醫學影像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病理中心等機構建立協作關系,實現醫療資源共享。
在提高診所醫療服務質量方面,《意見》明確各試點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組建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過程中,可以根據診所意愿,將其納入醫聯體建設,在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之間建立雙向轉診制度。
各試點地方在建立專科聯盟和遠程醫療協作網時,將診所納入成員單位范圍,幫助其提升醫療服務水平。鼓勵醫聯體內二級以上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中心、醫學影像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病理中心等機構,與診所建立協作關系,實現醫療資源共享。
另外,《意見》還提出,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將符合條件的診所納入可以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醫療機構范圍,通過提供個性化簽約服務,進一步滿足居民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加強對診所提供簽約服務質量的評估,將服務對象健康狀況、滿意度等納入評估,確保簽約服務質量。
《意見》要求,2019年6月底前,各試點城市所在地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醫保部門,出臺具體實施方案。2019年9月底前,各試點城市啟動試點工作。此外,《意見》要求及時評估試點情況,適時推廣試點地區先進經驗,總結出臺促進全國診所發展的政策舉措。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也明確,將診所納入當地醫療質量控制體系,依托信息監管平臺,加強對診所運營和醫療服務監管,實現實時監管,確保醫療質量安全。鼓勵試點城市將診所開辦狀況作為診所主要負責人個人誠信記錄納入個人誠信體系,建立聯合懲戒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