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日,北方局部地區接連遭遇暴風雨冰雹的襲擊,小編居住的天津城市就發生了多起因暴雨加冰雹導致汽車淹沒、樹木倒塌、汽車玻璃杯冰雹砸碎的事件!據相關新聞報道得知,昨天13時50分許,杭州余杭街道湖山帝景灣小區,兩名女童被發現倒在小區景觀步道積水中疑觸電身亡,令人心痛!
兩女童小區內疑觸電身亡,確實讓人痛心和惋惜。這其中雖有家長監護缺位的責任,但該小區物業管理部門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試想,如果涉事物業管理部門事先對該小區內潛在安全隱患的部位或設施進行有效監管和清除,采取安全保護施,防患于未然,就可避免這種不該發生的悲劇。特別是大約10天前,一只狗就在女童出事的那里倒下了,可惜沒有引起物業管理的警惕與重視,如果稍微重視一下,調查一下,這起悲劇就能避免。
由兩女童小區內疑觸電身亡讓筆者想起了由小區公共設施不安全而造成的“小區陷阱”,必須立即清除。這不僅是為了小區居民的安全,也是為了家庭安全和社區安全,不能馬虎。
時下,城市街道、小區、綠化帶等看似平平安安的地方卻暗藏風險與殺機,讓人們特別是兒童防不勝防,導致悲劇不斷上演。比如,8歲男孩喪命于搖椅秋千;10歲女童落入小區景觀池而觸電身亡;某小區的健身器械“咬”住2歲幼兒童的手指;至于兒童墜入蓋子松動的井中溺死事件,早就讓人慘不忍睹了。這種公共設施成了城市(小區)的“美麗的陷阱”,除了設施管理者的安全防護監管措施不到位以外,還有城市相關管理部門監管失職、小區物業監管缺位等原因。因而,及時督促相關監管者開展拉網式的檢查、評估、整改,管好自己的公共設施,清除“小區陷阱”,才能防患于未然。
設置公共設施,是城市建設與發展的需要,也是人們生活與健身娛樂的需要,我們在呼喚對公共設施要文明“呵護”,拒絕殘缺“傷痛”以外,還應該呼喚對公共設施進行安全管理,別讓其成為“城市陷阱”,如“小區陷阱”、“馬路陷阱”、“噴泉池陷阱”、“電梯陷阱”、“盲道陷阱”等。特別是在本以為十分安全的居民小區,也存在不安全的“小區陷阱”,直接危害小區居住兒童的生命,更讓人糾結。如果不及時清除,提高公共設施安全監管的級別,這種悲劇就難以避免。
事實上,地方政府部門作為公共設施的制作提供者和監管者,應該是其第一責任人。在提高公共設施安全監管的級別上,理應責無旁貸。那么如何加強對公共設施的安全監管,清除“城市陷阱”呢?筆者認為,首先要從源頭抓起,把好入口關。設置公共設施必須保證質量過關、安裝過關,管理到人。其次,要強化日常監管,杜絕安全隱患。管理單位如小區物業、相關監管人平常要加強對公共設施的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于未然。同時,要加強教育宣傳,提高公民的自身保護意識。特別是要提高公民家長監護兒童子女的意識,把孩子的安全放在家庭的首位,防范一切人為性悲劇發生。另外,要對保護和使用公共設施進行普法式的宣傳,提高公民對使用公共設施的安全意識,積極預防;并落實相關的聯防聯治的保護措施,與公民一起共同防范,確保公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